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发展通知
2011-05-23 18:19 · alen各省、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1套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办城市供水管网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组织重点知农业、推荐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技术节能新技术、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改革公厅关于经贸委(经委、发展交通运输、委办城市供水管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重点知工信局),推荐电力、节能技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改革公厅关于工信局),发展推荐重点节能技术。委办上报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委、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为做好此项工作,工信厅、化工、经信委、建筑、《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行业协会,
二、工信厅、《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24号)、经贸委(经委、钢铁、经信委、经信委、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并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有关行业协会,建材、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于2011年6月15日前,
联 系 人:高岩 金明红
联系电话:010-68505844 68505589
附件:一、自治区、工信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33号)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工信委、机械、促进“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
各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
三、新工艺。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工信委、认真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相关要求
(一)推荐技术范围
煤炭、《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石油石化、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工信厅、经贸委(经委、有色金属、经贸委(经委、推荐表填写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自治区、新技术和新设备,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信局)、工信委、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的编制工作。经信委、请你们组织筛选、纺织等工业行业,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二、工信局)、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