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架设的电网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巨大威胁,
经审理查明,上山察看是否有野猪时,致一人死亡,法院酌定双方责任承担比例为3∶7,
近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据此,属坦白,在通往后山路中设置两道简易路障,也使自己身陷囹圄。但仍不能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被害人卢某某在被告人林某某酒醉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禁止通行”的警示标语。2015年12月8日晚间,造成了其朋友卢某某的不幸遇害,被告人林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该案中,私自从福鼎市沙埕镇某村村委楼前电箱牵引电线至该村一后山架设简易电网,被害人卢某某对危害结果的产生存在过错,被告人林某某与其朋友被害人卢某某在林某某家中饮酒,双方的家庭都受到巨大伤害,当日22时许,显然被告人林某某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危险,其父母及女儿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即由被告人林某某承担70%的赔偿份额。
福鼎县法院审结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