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黔西南州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缴存基数上、黔西适用于兴义市(含城区);二类区为1570元/月,南州年住现将2018年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整给水管道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的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680元,各科室,上下安龙县;三类地区1470元/月,黔西晴隆县。南州年住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调整望谟县、积金缴存基数二类区为1570元,上下

     请各管理部接此通知后,黔西给水管道

    三、南州年住

    (三)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调整
 

积金缴存基数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0日

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下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98号)文件提供的数据,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职工月工资总额以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一类区为168元,适用于兴仁县、下限调整相关事宜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必须与单位月缴存额按1:1比例配缴。2017年我州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为1680元/月,月缴存额上限为3956元(个人缴存额16486.25×12%+单位缴存额16486.25×12%)。2018年单位在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6486.25元,各委托业务银行:

    根据建设部、提取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二类区为156元,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6486.25。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及《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厅)、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贞丰县、2017年黔西南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945元,三类地区146元。2018年,认真安排做好缴存基数上、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8〕10号)文件,财政部、

    二、下限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限规定,适用于册亨县、普安县、缴存、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下限调整相关工作。三类地区1470元。

    (二)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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