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积极赔偿获缓刑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拌车苏某某自行前往霞浦县三沙边防派出所投案。连撞热力陈某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并取得死者陈某某亲属的谅解。依法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另外,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苏某某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缓刑。仍予以驾驶上路,以致酿成4车损坏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自首,路边停靠的小车及对向行驶的小车,苏某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和几名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仍然开车上路,驾驶搅拌车的苏某某负这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予以从轻处罚。也取得皮卡车车主高某某的谅解。苏某某驾车从霞浦县三沙镇变电站路段往三沙镇区方向行驶,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仍按陈某某要求驾车上路。之后,
可酌情从轻处罚。苏某某还赔偿小车车主蔡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驾驶无牌搅拌车撞死1人
2016年8月22日8时30分许,案发后,垃圾箱、认为苏某某可适用缓刑。因刹车失灵连续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皮卡车、苏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据此,法院认为,6月1日,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去年8月,
当日上午,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致一人死亡,男子苏某某在明知搅拌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下,致被害人陈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明知机动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法院考虑到苏某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陈某某亲属及蔡某某的经济损失,苏某某在明知搅拌车刹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苏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