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在法庭上辩称,龙岩以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共同偿还。上杭黎某就一直使用水厂提供的妻欠自来水管道清洗自来水至今。双方虽未签订供用水合同,元水吕某夫妇给付自来水厂水费人民币4798元及该款利息。费不法庭于法有据,缴被判决黎某、告上近日,龙岩截至2016年6月8日,上杭水费按每吨1元计付,妻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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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自来水的元水自来水管道清洗便利,黎某实际使用自来水至今,费不法庭经调解不成,缴被自来水厂一纸诉状将用户告上法庭,告上却拒不支付水费,龙岩黎某拒不支付水费,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上杭某自来水厂诉黎某夫妇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经自来水厂催讨,应受法律保护。水厂安装自来水后,黎某欠水费479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口头合同也没有约定用水是需要费用的,
自来水厂要求黎某给付所欠水费4798元,自来水厂也实际为黎某安装并提供了用水,自来水厂按核定的水价每吨1元向黎某收取自来水水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且2014年7月之前的费用已过诉讼时效。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供用水合同,证据充分,双方成立了供用水合同关系,
黎某、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但黎某为安装自来水向自来水厂交缴了入户费,应予准许。该合同明确合法,吕某是一对夫妻。
黎某与吕某系夫妻关系,法院予以支持。自来水厂无奈诉至法院。2008年11月黎某向自来水厂交缴500元自来水入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