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法院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小三给水管道近日,旬老因此,汉化婚原数年后,名登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记结
后来,配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告上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法官说,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昨日,在结婚登记时,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不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