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秀屿首例醉驾 被判拘役两月

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醉驾入刑”案。

醉驾自来水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判10月20日,拘役缓刑四个月,两月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秀屿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自来水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判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拘役

访客,请您发表评论:

网站分类
热门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