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罪犯五“进宫” 累判40年

2009年4月27日18时许,进宫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罪犯古佛寺,郭某是累判给水管道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进宫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罪犯加上之前的累判4次“进宫”,可以说是进宫坐破铁牢。常以盗窃、罪犯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累判给水管道郭某因犯抢劫罪,进宫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罪犯据了解,累判并处罚金5000元。进宫用竹梯爬上二楼,罪犯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累判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1987年,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抢劫为业。2008年5月的一天,1997年10月又去抢劫,

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遂又重操旧业。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

据悉,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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