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9年7月3日晚,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在戏班期间,随后,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许某、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将老板拘禁起来,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竟采取偏激手段,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章某被迫无奈,并偷偷报案。
打电话向他人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