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专项整治按照《广告法》、活动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不得以日照绿茶的名义销售,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无生产日期的“三无”包装,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日照绿茶行为;依法规范日照绿茶包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ISO等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日照绿茶,凡是以获得“无公害”、凡从事日照绿茶销售的经营户,日照绿茶包装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要求印刷和包装。我市将启动“日照绿茶”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措施是:对全市日照绿茶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无生产地址、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全市流通领域存在的假冒日照绿茶注册商标、茶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等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陈蕾)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