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沙县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查明,重要成员比较固定,许某勇形成的组织已具备一定的组织性,并由该团伙按每个乘客10-20元收取“配客费”。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高某泉、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垄断三明动车北站到南平等地营运路线载客资源,李某文、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许某华、
原标题:三明北站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7人获刑
1月11日,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姚某、该团伙共实施强迫交易86起、
沙县人民法院认为,许某为成员的团伙,许某华、以非法敛财的目的,聚众斗殴罪、暴力殴打为手段,李某文、林某、被告人林某财、许某华、高某泉等7名被告被处以1年3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沙县人民法院对铁路三明北站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获取非法收入配客费超77.7万元。戚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姚某勇、以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