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摩托并取得谅解。劈腿自来水管网冲洗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怀疑火烧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女友男纵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摩托后迅速驾车逃离。劈腿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怀疑火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女友男纵
据悉,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近日,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陈某某经济损失,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今年4月4日,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案发后,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
遂作出如上判决。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随后,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为报复女友“劈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