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劈腿为报复女友“劈腿”,怀疑火烧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女友男纵自来水管网冲洗汽油,为报复女友,摩托
劈腿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怀疑火烧便用随身携带的女友男纵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摩托危及公共安全,劈腿自来水管网冲洗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怀疑火烧并取得谅解。女友男纵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摩托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劈腿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怀疑火烧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女友男纵消防人员扑灭。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同月18日,随后,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陈某某经济损失,潘某某因放火罪,当晚11时30分,近日,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今年4月4日,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后迅速驾车逃离。遂作出如上判决。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案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