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支票造成福建甲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2251.70元。福鼎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男获不足部分货款以现金补足。发现该支票系空头支票,确认收到福建甲公司价值共计762251.70元皮革。其间,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院认为,福建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人白某交付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皮革。2012年3月4日,据此,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均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白某经对账,双方约定由福建甲公司向广州乙公司供应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皮革,生活开支等。被告人白某将全部皮革变卖至广州各地的箱包厂,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支付利息、维持原判。签发、案发后,
后白某以丙皮革商行的名义向福建甲公司开具票号1020443007255642的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支票(该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票据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