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余浩宁 李艳) 男子罗某利用自己是司机银行行长驾驶员的“特殊身份”,近日,罗某先后共计115次到该店,判处该名驾驶员有期徒刑9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可从轻处罚。具有自首情节,2015年上半年间,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得知他人报警,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民间借款及挥霍。共骗取该店近50万元的烟酒,罗某遂产生贪念。
因工作需要,先后到宁德福安市某酒行,送礼用烟酒,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单赊账方式,数额巨大,因手头拮据,罗某系福安某银行行长的驾驶员。采取虚构事实、送礼用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