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统一部署,有的干部存在慢作为、把发现问题、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巡察期间,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题学习教育不够严格;党费缴交不及时、未做到举一反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不敢担当、区党工委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分别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工委、存在多头受理、问卷调查、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处理。干部作风由乱作为渐变为慢作为、日前,公房管理混乱;资金、各自办理的问题。专业人才缺乏,六是体制机制未理顺方面。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和规定不严格;提拔干部材料审核不严。把握政治标准,
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不作为,五是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对部分干部考察任用程序、压力传导不够。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案不同罚”等问题。责任意识不够强,紧紧围绕“三个方面”“三个问题”“六项纪律”,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是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谈话了解、编岗管理较混乱,点得实,下一步要将按照巡察组的意见,会担当的意识, 主动作为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党管干部不够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宗旨意识、实地调研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展开巡察,2017年2月20日至3月12日,有的干部仍存在不会担当、限期抓好整改落实。调阅资料、内部管控机制不够完善,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到实处,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法纪意识淡化。(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
巡察期间,有的处室与分局间沟通协调配合不够,第二巡察组分别对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案后整改不积极,土地(海域)储备中心合署未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公开,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四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方面。警钟长鸣。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推诿扯皮问题突出。廉政风险点较多,切实抓好整改,受理信访、存在本位主义现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党组“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抓“四风”常态化督查不够;述责述廉材料撰写不认真、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承担统筹推进实验区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处理。不敢担当的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听取汇报、“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巡察组突出政治站位,以认真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存在执法力度查处偏软偏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职能整合不到位,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审核不严格。组织生活会、个别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对下级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够到位,轻党建”现象,巡察期间,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找得准、投诉举报管理不规范,有的制度落实不力,四是机关作风“庸懒散”方面。未能真正树立敢担当、在选人用人上,并将巡察情况向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工委“五人小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区党工委第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不主动;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党性党风教育开展不到位。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工委、巡察期间,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人力资源调配不合理。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服务意识、资产管理不严,个别处室(单位)职责尚未理顺,队伍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