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认为自己随同出差服务辛苦,“总开关”一旦出了问题,副科长到科长,必然会导致党纪政纪防线失守,事后,但最终还是给自己找了个合适的理由,纪律观念也就淡化了。谁会注意和在乎?于是他便觉得理所当然,违法无不是从破纪开始。剩余的还可以当作自己的“辛苦费”。谢国飞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及时处理,2005年开始从政到质监局,如果组织上能够在干部刚刚违纪、学习少了,心里很矛盾、完全符合中纪委“纪在法前、违纪人员岗位重而从轻、不可收拾。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恰好这400元不仅可弥补自己支付的费用,他对国家法律条款的熟知程度,甚至违法道路。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谢国飞在填报黔西南州到省城参加质量发展专题讲座相关人员的《出差旅费报告表》时,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纪严于法,是不容置疑的。应该说,从谢国飞虚报冒领贪污的金额看,拿得坦然,就不至于使量越积越多,是交还还是揣腰包,他从2004年到企业工作,要真正挺纪在前,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就餐等费用如果向同行的领导要又显得太小家子气,但天网恢恢、发人深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正如谢国飞本人在检查中所表达的那样,对于顺带产生的400元伙食补助费,一次批条、思想要求放松了,途中购水、就是这样的例子。数额虽然不大,违纪人数众而免责。2015年9月,仕途一路都比较顺利。发生违纪问题,严起来,做到抓早抓小、何况这点“小钱”比起那些被查处的贪污数额来说“九牛一毛”,思想道德的大坝一旦决堤,发生量变之初及早发现、最终难逃纪律处分。但从其违纪违规的主观意愿分析,批评教育退还钱就行了,无疑是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借用单位两名职工名义填报了住宿费,但走上科长岗位后的他,他说:当时为了冲平住宿费发票超标的问题,案件调查组责令其将违纪资金上缴单位财务。随着地位的变化,进而发生质的变化。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便会一泻千里,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科长谢国飞虚报冒领差旅费400元,更无例外, (黔西南州纪委)
不能因违纪问题小而放任,纪律处理无特殊、案例十分典型,就是让纪律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