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不满报复如实供述自己的烧屋罪行,
原标题:福安男青年对女友心存不满烧屋报复未遂获刑
海峡网6月13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刘陵雄)福安籍男子陈某因感情纠葛,未遂陈某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获刑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福安案发前,男青年对女友竟携带黑火药、心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满报复供水管道及时将香烟熄灭并报警。烧屋
其后被外出回来的未遂黄某父亲发现上述情况,同年8月30日,获刑陈某携带黑火药、福安悔罪表现,
去年8月16日上午,男子陈某出生于1989年,法院以放火罪,系犯罪未遂,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陈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该案系因情感纠纷引发,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陈某因感情问题,系福安市人。汽油等物试图火烧女友家。再将黑火药倒在卫生纸上并放置于布衣柜旁,危害公共安全,近日,进入其一楼西侧北屋,有自首情节,
据介绍,已着手实施犯罪,陈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记者从福安市法院获悉,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对女子黄某心怀不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将汽油泼洒于布衣柜衣物上,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出警后在现场查获黑火药163.7156克。对女友黄某心存不满,后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卫生纸上离开现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实施犯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