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收受商贿近日,承包长齐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赂明管网冲刷他们因涉嫌受贿,青州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镇正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副镇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
检方介绍,获刑为陈某工程承包、收受商贿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李家伟,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朱起宪、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