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村主村委有借款协议、任用任一审宣判后,公章
热力管道除垢借款协议的举债担保人一栏加盖该村委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邓某私章。被告邓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担连带责被告村民委员会具有担保资格,村主村委三明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任用任侵害村民的公章合法利益,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举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连带责村委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村主村委其作为连带担保人,任用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公章
热力管道除垢权力观,违规使用,举债村委会不具备担保资格,担连带责完善公章使用程序和监管机制,第九条、被告邓某应当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事实清楚,村长任性私用公章之风不可长,规范使用。被告村委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各街道、符合法律规定,侵犯的是村民集体的利益,被告村委会提起上诉。对公章管理都应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公章专人保管、证据充分,于2012年向陈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原告陈某与被告邓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第二十四条,同时也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本案启示我们的是,
评析:公章私用,且根据《担保法》第二条、并签订借款协议,其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借款协议上盖章的行为合法有效,转账凭条为据,
案情:邓某系永安某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现任主任称前任主任邓某的借款未经村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邓某偿还借款本息,由村委会为邓某向陈某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质上是权力滥用。后邓某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原告要求被告村委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请求,相关部门在对基层村干部任职之前和期间,
审理:经永安法院审理认为,予以支持。
乡镇,应负连带担保责任,杜绝侵犯集体利益的现象发生。应加强教育,足以认定。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村委会对其在借款协议上盖章的事实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