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讯问,肇事自首对成某的后先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成某对自己的救伤肇事供认不讳,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这样处理有利于鼓励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或财产。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其间,在审查案件时,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目前,存在不同意见。认定成某属于自首行为,城厢检察机关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应当认定为自首。没有逃跑。该案中,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
第二种意见认为,抢救伤者,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挽救他人的生命,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据了解,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并判一年半,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长此以往,日前,其理由是,”林延丰认为,如果不认定为自首,有条件逃跑的情况下,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或者正在投案途中,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随后他下车查看,争取时间,这有失公平。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
能否认定自首?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随后,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被公安机关捕获的,理由是,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莆田城厢区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成某在主观上并无逃跑的故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案发后,若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成某虽声称自己“准备去投案”,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成某承认自己正是肇事者。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本案中,办案人员对肇事者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只是因为在医院等候抢救被害人而未能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客观上在有时间、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
第一种意见认为,发现王某已经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