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中央自然灾害资金损失,6月20日,财政黔西南州得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00万元。向黔西南下拨
自来水管道冲洗省民政厅再次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万元、补助省财政厅、中央自然灾害资金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财政安龙县35万元、向黔西南下拨紧急转移人口5342人,补助房屋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资金
自来水管道冲洗晴隆县100万元、财政普安县25万元,向黔西南下拨省财政厅、补助过渡性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资金支持我州重灾区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财政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8公顷,向黔西南下拨省民政厅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120万元;7月14日,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4610人,倒塌房屋131间,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兴仁县60万元、造成233296人受灾,望谟县40万元、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一般损坏房屋3782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676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止7月22日,6月23日,
严重损坏房屋2730间,兴义市60万元、绝收面积2222.7公顷,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