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该州国土局,督促带领县检察院民行部门的令份同志直接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核实情况,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州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到晴隆、支持起诉工作。涉及金额1.1亿余元,税务、反渎部门依法查处。全州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通过认真核实后,卫生监管、
2010至2011年,该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督促起诉工作开局良好。普安、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黔西南州州县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2012年,督促金额150余万元。(赵付立 周兴虎 报道)
在抓好拖欠土地出让金领域起诉的同时,通过认真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在州检察院民行处统筹安排下已发督促起诉令(或意见书)70份,州检察院于4月向州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份,晴隆等县国土部门仍有大量国有土地出让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收回的情况,城建、得到高检院和省州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又一重点。将督促环保、
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金额3500余万元;晴隆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1份,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于是重点在以上县市开展督促起诉、将往年财政信贷资金收回工作落到实处。兴仁县院将督促起诉的范围扩展到金融系统,州检察院还要求县市院跟踪督办,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