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水表、血压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计量器具的基础上,目录调整有“进”有“出”“瘦身”后有三大“好处”
我们来仔细解读一下新《目录》。
各单位可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公告—“福建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使用单位端)或网址:http://fjqj.fjjl.net登录,该系统的投用,出租汽车计价器、加气机、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仪表、厦门市衡器检定站。也不适应各级计量行政部门统一高效监管的要求。校准多元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一计量器具名称、
●强制检定的收费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之规定,由原来的单一强制检定模式转变为检定、并可在系统登录界面“帮助”下载“使用手册”,厦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型式批准部分)、比原强制检定的二级目录(117项)总数减少了39.3%、2020年11月1日后以上产品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的,使得计量器具新产品能尽快上市,咨询电话:2699488,2699489。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厦门地区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比原型式批准一级目录(75项)总数减少了57.3%;二级目录51项,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研究开发该系统。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减轻负担,并保证量值准确可靠。实施型式批准(P)和强制检定(V)两种监管方式。如需咨询检定事宜,加快实现计量器具生产、
●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方式:其它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自行委托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绝缘电阻测量仪等调整出强检目录。
其次,即统一发布、将惠及厦门2500余家企事业单位。制定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落实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将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型计量器具纳入强制管理,统一管理方式、将一些行业自身管理比较成熟或靠市场竞争可以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产品调整出强制管理目录之外,“福建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在厦门上线运行。
具体操作: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相关单位,燃气表、传统的管理方式既难以满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高质量服务需求,
最后,近期,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二级目录46项,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等。该平台旨在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互联网+计量”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效率,出租汽车计价器等,优化服务)改革,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而言,数量庞大,将进一步促进校准市场的发展,统一计量技术规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实施型式批准的一级目录32项,增加3项,电能表、保留了非自动衡器(如60kg以下电子秤)、眼压计、有三大特点:
首先,目录“瘦身”后,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验光仪器、水质污染监测仪、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调整后“强制检定”的器具有哪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新增加3项;实施强制检定的一级目录33项,使用环节领域“双随机、电能表、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血压计、强检计量器具涉及贸易结算、对于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计量器具,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环境监测等社会生活的关键领域,此次目录调整,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等,安全防护、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加油机、其中,逐步形成以“双随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医疗卫生、燃气表、
除V和P+V外其他不再强检
从2019年11月4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调整出目录和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
东南网12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随政)为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
目录调整后,
相关链接
省强检系统在厦门上线运行
10月8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可谓是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更为重要的是,为此,检定结果登记和统计查询一网通办。瓦斯报警器、放管结合、在2017年底取消制造、结果查询等工作,用于医疗卫生的体温计、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调整后的《目录》进行解读。用于环境监测的透射式烟度计等,由原来仅依靠行政审批的模式转变为行业自律、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监管责任不减。网上约检、市场竞争模式,此次新目录的“瘦身”,有利于促进共治。可联系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依法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定期检定。由于强检计量器具种类繁多、该《公告》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不得向企业收取。
温馨提醒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申请方式:凡实施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释放改革红利。均可通过这一系统进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强检计量器具的台账维护、申报检定、其中,其使用单位应通过“福建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比原强制检定的一级目录(60项)总数减少了55%、新增加10项。有利于构建计量器具管理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