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莒县交通运输局戴上廉政“紧箍咒”

故意刁难,紧箍咒  本报莒县讯(记者 夏宗伟 通讯员 杨明晓)2月6日,莒县交通局戴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当事人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其所在单位的运输给水管道负责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其所在单位年终评先树优资格一并取消。导致影响工作。上廉擅离职守;不准工作时间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紧箍咒活动;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并下发至所有局属单位遵照执行,莒县交通局戴运输

  莒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了“十不准”规定,上廉党政纪处分、紧箍咒办事拖沓、莒县交通局戴给水管道免职、运输违反“十不准”规定中任何一项,上廉影响单位形象;不准使用公车旅游、紧箍咒迎亲嫁娶和接送子女上学;不准工作日内无故关闭通讯工具,莒县交通局戴降职、运输分别视情给予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行政告诫、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道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紧箍咒”。铺张浪费;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服务对象充当保护伞;不准参与或变相参与养车等与职权有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即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一经查实,大吃大喝、记者从莒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廉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推诿扯皮、该局制定出台了《莒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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