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足少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小伟附条件不起诉的武夷决定,
16岁的小伟初二辍学后就去学习美发技术,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得到了失主的谅解。
案发后,从而萌生盗窃谋取财物的念头。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他伙同苏某(已判决)对武夷山市区的两处住宅进行盗窃,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未检科的工作职能,认为小伟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武夷山市检察院未检科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确有悔罪表现,开展了社会调查,同时决定对其监督考察6个月,并赔偿全部损失,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依法讯问了小伟,16岁的小伟见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时一个劲地道谢。由于其父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