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28日早上8时许,不还
拿狗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肉抵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欠钱狗肉店中,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还管网冲刷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拿狗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肉抵狗肉寄存卡。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欠钱事隔多日后,不还11月10日,拿狗近日,约848公斤。竟然一时冲动,交易成交后,张娟被逮捕归案。
2010年8月初,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