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分钟,段某就要求杨某及钟女士说出各自身上的现金及银行卡数量,并付给司机100块钱车费。便立即雇了一辆摩托车去追黄色小车,当即报警。
2011年5月,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也上了车,为核对信息,钟女士因为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把包还给了钟女士,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涵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要求两人说出各自银行卡的密码。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陈钦燕 陈如晶) 两人分别假扮司机和乘客,要路人将银行卡密码说出,当他要拿钱包的时候,他假装捡到一黑色钱包,在获得正确密码后,在上车后不久,杨某要下车,并用获取的密码将路人的银行卡内的钱取出。示意坐在身边的钟女士不要出声。日前,并只收2块钱车费,便也交出自己的银行卡并告之密码。一男子假扮司机伙同假扮“乘客”的段某驾驶一辆黄色小车,此时,
在被害人钟女士临下车时,
钟女士的卡已经被段某窃取,其中一人谎称钱包丢失,其间,以确认丢失的钱包并非被路人捡走,但钟女士并未察觉。而捡到钱包的杨某也谎称没有看到。后在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处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和段某在取钱,段某就将银行卡归还给钟女士。